如果有人因為不喜歡你的學術理論而決定攻擊你,而刺客被認為殺死有問題的學者是不對的,他們選擇讓這個人昏迷,這會有所作為嗎?道德上?
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。它將三個不同的倫理問題混為一談。這種合并沒有任何好處,因為它們是“正交的”。
首先,做出承諾但由于“道德”改變心意而沒有兌現是否合乎道德?假設我是一個屠夫,我承諾在颶風來臨之前將豬肉罐頭送到孤兒院,但后來我看了《玉子》,突然決定辭去我的職業并沒有完成送貨,然而我知道,結果孤兒可能會餓死。并且假設沒有其他人可以送貨,并且沒有替代食品可用。我的感覺是:這不道德。如果你不能再當屠夫了:很好。但首先,履行你的義務。現在,刺客的情況不同嗎?盡管從任何角度都很難將刺客視為一種有道德的職業,但仍有可能為道德目的而部署刺客。因此,即使為了雇傭而殺人是不道德的,但承諾善意地做壞事然后不做也是不好的,如果結果更好的話,在道義上可能會更糟。
其次,因為你不喜歡某人或他們的某些事情而殺死某人是否合乎道德。我想,這是一個“艱難的不”。
第三,讓一個人陷入不可逆轉的昏迷和殺死他們有什么區別?在任何有意義的意義上,處于不可逆轉昏迷狀態的人是否“還活著”?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。盡管如此,即使存在重大的道德差異——正如天主教會可能認為的那樣——讓某人陷入昏迷仍然非常非常糟糕,即使比殺死他們略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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